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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司法为民」八旬老人“老无所依” 法检联动排忧解难

近日,綦江区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理成功调解一起赡养案件,该案件由綦江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,被告当庭表示愿意承担赡养义务,原告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,一家人重归于好。


原告刘某育有三个子女,年逾八旬,生活无法自理且无经济来源,但三个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,原告遂向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,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情况后,认为刘某系弱势群体,应当受到法律保护,遂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。


綦江法院立案后,考虑到原告刘某年事已高、行动不便,为减轻当事人诉累,办案法官将法庭搬到了原告所在村委会就地审理。

庭审中,承办法官与检察官耐心向三名被告释法明理,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更是法律赋予子女的义务责任,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。最终当事人就老人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,决定由三名被告共同负担老人的生活费用。至此,当事人双方矛盾得以化解,家庭亲情得以修复。



司法为民

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,是法检两院落实联合支持起诉工作机制、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真实写照。綦江法院将继续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、高效、低成本的解纷方式,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。


供稿:永新法庭 

编辑:审管办(研究室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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